城規會今日審議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第二期11幅住宅用地放寬發展限制的申請,涉及26,862伙,較放寬發展限制前多建約5,210伙或約24.1%,當中9幅用地發展為公營房屋,佔24,267伙。規劃署就上述申請已表明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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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今年5月份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的11幅公私營住宅用地,申請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業高度限制,提供26,862伙。不過當中公營房屋佔24,267伙,佔比高達約90%,而私樓伙數則為2,595伙,佔比近10%,反映有別於近年政府公私營房屋新供應目標比例「七三比」。規劃署對於上述申請表示不反對,城規會今日將於審議相關申請,預計可獲「開綠燈」。
11幅地建51幢大廈最高180米
該11幅用地,公營及私營房屋各佔9幅及2幅,地盤面積分別約200.9萬及30.2萬平方呎,擬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公私營房屋、擬社會福利設施、商店、學校、辦公室、教育機構、機構用途、場外投注站、娛樂場所、私人會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和訓練中心用途等。
私樓平均每伙700呎公屋平均538呎
11幅用地落成後提供51幢樓高35層至51層的大廈,每幢大廈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135至180米。公營房屋總樓面約1,306萬平方呎,而私營則約181.57萬平方呎。公營房屋發展的平均單位面積約538平方呎,私人單位平均面積則約700平方呎。
項目落成後模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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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地積比率增加5210伙
政府指,放寬地積比率後,將額外增加約5,210伙房屋供應,包括4,970伙公營房屋、240伙私人住),擬議方案可紓緩本港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該計劃涉及的兩幅私營房屋用地(地盤10及地盤11),位於鄰近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以西,以及港深西部通道以東,建議由6倍地積比率,增加至6.5倍,可建單位數目由原先2,355伙,增加240 伙或10% 至2,595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