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人士的心願當然是盡快上樓,但到見主任階段才被通知不合資格該如何是好?近日一名港媽指一家3口輪候新界區公屋3年多,最近見主任接受審查,為符合入息限額,更特意放無薪假「壓低」收入,未料最終仍然超額不合資格,她大失所望,同時不少網民指將配額留予更有需要的人。
一名港媽日前在社交平台「小紅書」發文,指一家三口輪候新界區公屋,最近第一次見主任後,收到通知表明不合資格,因家庭月入超出3人單位的入息限額,約2.4萬元。港媽指申請隨即被凍結,需在6個月至2年間調整入息,才能繼續申請。她為此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早前為符合入息要求,特意放無薪假,令入息下調,未料仍然不合資格,
「原來只看固定底薪的,提前放甚麼無薪假來調入息都沒用!」
aa3d634b-1e4b-4236-8e04-2859807c73fc-image.png
網民分享經驗
帖文引起網民討論,有人認為如事主一家入息超出上限,被凍結申請亦屬合理,「恭喜,快點騰出空位給需要的人」、「是這樣的,固定月薪只看前一個月的固定月薪」、「關底薪咩事?入息超咗就係超咗」。有不少過來人分享經驗,「我也是,去到拎鎖匙才說我過了入息限額,現在調低了等再見主任」、「人生第一次申請,等咗5年先見主任,保險超咗額」。
入息如何計算?
據房署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3人家庭每月入息限額為24,410元,而資產淨值限額為481,000元。強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
25790ae6-7993-4fd6-b09d-eca89c825fd0-image.png
固定底薪
在入息計算方法上,據房委會資料指出,如屬每月固定金額的底薪,會以填報日前一個曆月的底薪金額計算;如屬非固定金額的底薪,則根據填報日前連續受僱期間的底薪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受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6個曆月。
至於每月固定金額的津貼,應根據填報日前一個完整曆月所獲發的津貼總金額(包括生 活、房屋、教育津貼、非年終花紅及佣金等)填報。
另外,所有年終花紅/年終雙薪/年終佣金或其他年終酬金,則根據過去一年期間收到的總額除以12平均計算。(如發放時入職不足12個月,則將總額除以相應入職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
非固定底薪
如屬非固定金額的底薪,則根據填報日前連續受僱期間的底薪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受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6個曆月。
房委會:6個月後至2年內可恢復申請
根據房委會資料,公屋申請若因家庭收入/資產超額被取消,日後如因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或入息/資產有所調整而再次符合申請資格,房屋署可考慮恢復其申請,但必須在首次被取消後6個月至2年內提出,否則不予考慮。
如再次超額如何處理?
如在恢復申請後入息/資產仍然超額,則必須在該次被拒絕恢復申請的日期後6個月及該申請首次被取消的2年內,才可再次提出要求。要注意的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若在首次被取消的2年時限後才提出,將不會獲得考慮,申請人必須重新遞交申請表輪候公屋。
另一方面,如果申請人對公屋申請被拒絕或被取消資格有任何異議,可於有關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