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房委會修訂的重點,包括要求公屋租戶由以往入住首10年免申報,改為每兩年申報是否有家庭成員持有本港的住宅物業,亦要同意日後在購入本港住宅物業(包括是簽署臨時買賣協議)的一個月內,向房委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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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擊市民濫用公屋,房委會上月修訂多項政策,最令人關注的是收緊對公屋富戶審查,相信現時不少公屋住戶都需要檢視自己的資產情況,有能力的公屋戶不如善用公屋的剩餘價值,利用綠表早日上樓。不過,今次的檢討仍有盲點,特別是仍未有相關方案去審查公屋戶的境外資產,無法令更多公屋富戶由租轉買,走向居屋市場,對加快公屋流轉和減省輪候時間的效果有限。
另外,被視為「超級富戶」,即入息超出入息限額之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出入息限額之100倍,就必須在限期前遷出單位,以往住戶可以申請最長12個月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新修訂下,寬限期只有4個月。
購樓花可酌情住公屋至上樓以一個3人家庭為例,如果目前總收入多過122,050元、資產淨值多於245萬元,就應該做好兩手準備,考慮以公屋換取居屋,爭取向上流動。即使買入的是居屋樓花,申請人也有很大機會可以繼續住在公屋,直至居屋入伙,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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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戶現時可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在居屋第二市場物色未補價的居屋盤,又或者透過綠表資格抽新居屋,中籤機會遠較白表申請人為高。至於在按揭方面,由於有政府擔保,一手居屋買家申請居屋按揭毋需壓力測試和提供入息文件,只要家庭成員的總收入證明有能力供樓,按揭便可過關。按揭最高更可借足九成半,最長25年為還款年期;至於二手居屋買家,實質按揭成數和年期則需要視乎政府擔保期剩餘幾多年去決定。
與內地合作打擊公屋資產瞞報另外,新一輪居屋亦加強綠表買家資格審查,申請人在買入居屋前的24個月,不得擁有物業,不過只限位於香港的物業,情況如同審查公屋富戶一樣,難以對住戶的境外資產調查及執法。不時有新聞報道,指公屋住戶隱瞞在內地資產,當局應與內地部門加強合作,研究審查租戶在內地和海外資產,打擊瞞報行為,讓更多真正有需要的市民盡早獲分配公屋。
居屋放寬H按利好買家以居屋2023擬推售的屋苑計算,最平的單位僅149萬元,綠表申請人如中籤,可望用少於7.5萬元的首期上車,首期壓力相對較少;而且當局亦容許銀行向居屋買家提供銀行同業拆息按揭(H按),作為最優惠利率按揭(P按)以外的另一選擇,雖然目前H按已達封頂息口,實際按息與P按相同,但當日後Hibor回落,H按利率就會少於P按,屆時居屋買家的利息支出就會減少。
當然,買居屋由於毋須補地價,亦有相應限制,就是短期內難以在公開市場轉售。政府更在去年「加辣」,居屋持有人需要在購入居屋5年後,才可賣給綠表及白居二人士;若居屋業主希望在補地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等待15年,比之前限制的10年多,但這項措施只針對賣家,對於打算在居屋長住的業主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