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分無奈🙄
信未收到,房署2794 5000話配咗大興邨畀我🙄🙄🙄
唔係咁黑仔呀😭
新3 G1405首派大興係咪我一個😭
新3 G1405
3/2022 收信成功通過
S2 ✅
萬分無奈🙄
信未收到,房署2794 5000話配咗大興邨畀我🙄🙄🙄
唔係咁黑仔呀😭
新3 G1405首派大興係咪我一個😭
新3 G1405
3/2022 收信成功通過
S2 ✅
完美畢業🎉🎉🎉
7年半等待,開心到喊出黎!
多謝哩個平台,多謝各位陪伴左我好耐既同路人!
㊗️各位還在路上的同路人都可以獲派心水,安居樂業🎉
G1366xxx擴5
2015年1月藍卡
2022年6月10 首派 禾輋邨 ❌拒絕❌
2022年7月11 二派 安蔭邨 德蔭樓超高層,畢業???
一早講咗派皇后山/兩田唔係必然!
最多咩人同講可以拒絕新樓博再派皇后山/兩田!?
咪就係號碼較後嗰班人!
你唔拒絕嘔返個新樓單位出嚟,佢哋邊有機會博到!?
一早講咗如果正常個個要唔拒絕,皇后山加兩田三人最多推到G140左右!
依家點解推到G142?咪因為有班人有新樓唔要,讓畀後面號碼嗰班人!
你號碼前就話博吓姐,G140打後都去博?你當之前大量超前號嗰班冇二,三派?幾時輪到你?
咁好運不如買六合彩啦,排乜嘢公屋!
排公屋三年可以上到樓仲要係新樓,梗係會以為上帝係佢老竇,想要邊度就可以有邊度!
誰不知其實大把G134/G135最後先至拎到皇后山/兩田,排咗成差不多十年時間有幾痛苦!
總會有人認為新樓係必然,舊樓一定係「房署唔公平」!
歡迎G14x的人繼續發夢!繼續拒絕!睇吓嚟緊清埋嗰班超前號二三派,仲會派到啲乜嘢?
支持繼續拒絕,冇你哋嘅拒絕,後面啲人又點上樓,房署又點樣整靚條數!
遲啲連三寶都冇,你哋就會體會到咩叫排隊!
如果七年前房署派舊樓俾我,我一定好感恩!
六年只係中位數,大把人排咗10年
公屋申請書已接受配房的大約最高編號:
今日收信
天水圍 天恆邨 恒運樓 中層
新十字形, 3房, 面積36.89平方米
派37平米甘細我都覺得奇怪, 唔係話平均7平米架咩 ?
佢今日講左2個數字, 一個係室內可用面積36.87, 一個係47.XX ?
G-1365XXX
15/01/2015 新4藍卡 (4+2)
30/08/2021 轉S1
28/10/2021 見主任審查
04/11/2021 轉S2
25/11/2021 申請指定天水圍
房屋署文件顯示,天華路的公營房屋地盤位處沙江圍以南,與天恩邨僅一河之隔,佔地約2.93公頃,規劃署早前將該幅用地由「住宅( 丙類)」地帶及「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地帶。當局計劃以6.9倍地積比率發展成五幢39至45層高之住宅大樓,合共可容納1.08萬人。
0:00 開始
1:23 #房委會 計劃係天水圍近輕鐵頌富站附近興建 #公屋 項目
1:50 屋邨附近會進行多項交通改善的工作
2:59 房屋項目內會有咩設施?
5:32 未來區內仲會唔會有其他公屋項目?
擬議公營房屋將分兩期發展,第一期位處天華路和天影路交界,將會與建兩幢住宅大樓,預料可提供1,300伙,第二期則以新沙江圍路隔開,地盤呈長條形,涉及三幢住宅大樓,將可提供2,700個單位。項目將會提供幼稚園、零售設施,以及長者、幼兒、家庭服務、青少年服務及康復設施等社福設施。
文件指,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進行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的勘查研究及設計,將將2026年動工,預料最快2031年起分階段落成。
前幾日收信,首派新樓和田邨和彩一樓,要唔要得過?
如果拒絕,之後大機會派什麼?有冇機派和田中高層?
我同呀爸都想要和田菁田新樓,但想要中層以上,皇后山就麻麻,仲有乜選擇?
3年9個月, 派蝴蝶邨蝶翎樓中層
近我娘家, 唯一比較舊, $1200租金
G1426xxx-5
17 May 見主任
24 May 收合格信
8 Jul S4
唉…首派皇后山唔要…家陣派大興…點算?
首派皇后真係太遠啦真係要唔到乜都唔方便
但係你二派派大興俾我。我真係生無可戀
今晚岩岩收到信二派
我30歲都唔夠層樓仲老過我
咁多位哥哥姐姐長輩們,我應該點算,我得返最後一次機會,2個人住,遲下可能3個人,唉
灰到爆炸。。。
瞓都瞓唔著。
一名港男指將與女友結婚,婚後計劃遷入女家公屋與外母同住,但3人住兩人單位太狹窄,疑惑能否申請換3至4人單位。其實房署每年都有擠迫戶調遷計劃,只要居住密度低於指定呎數,就能獲安排換大單位。
一名男網民本周日(1日)在網上討論區「u8hk.com」中發帖,表示今年打算與交往5年的女友結婚,他現時跟家人住在4人公屋單位,女友跟母親則居住2人公屋單位。
事主稱婚後打算遷入女友公屋同住,以便一起照顧外母,現年「30頭」的他們亦希望將來生兒育女、組織家庭,然而居住空間有限,疑惑從現住公屋除名、在女友公屋加名後,能否獲編配一間面積較大的公屋單位,
「(可否)將我個名轉去我女友嗰邊,再排間3至4人單位的公屋呢?」
事主透露未來外母明年踏入60歲,母女倆曾以「綠表」抽居屋,惜並未中籤。有友人曾建議他們申請「白居二」,不過事主擔心難以負擔,雖然他和女友都有正職及有儲蓄,但存款加起來才剛剛夠支付首期。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指事主未來外母本身已是公屋戶主,不可以再申請輪候公屋,建議他申請「改善空間調遷計劃」,或能調遷至更大單位。另有網民建議待明年未來外母踏入60歲,再以長者名義抽「綠表」。
房署每年會推出一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者,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約75呎)(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租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以3人家庭為例,即現住單位要小於21平方米(約226呎)才合資格。
對於合資格申請租戶,房署會按以下準則決定揀樓次序:
現時公屋輪候時間長達6.1年,不少基層家庭上樓無期,另一邊廂卻有人意圖濫用公屋資源。一名港女近日發文,指現與母同住公屋,未來老公將獲派多一間,猶豫婚後應否轉名到新戶籍,但擔心一旦母親離世,原有公屋便要交還政府,變相「蝕底」,其心態惹來網民批評,質疑根本有意霸佔公屋資源。
一名女網民上月20日在「公屋討論區」發帖,表示自己現時和母親同住公屋,她「預計」男友會在2024年獲派公屋,屆時二人會結婚,但正疑惑自己是否需要在戶籍「加名」。
事主擔心一旦在現住公屋除名、再在男友將來的公屋加名,他日母親離世,母女倆現住公屋單位便要交還房屋署,會令她失去「娘家」,
「如果唔好彩要離婚,咁我咪冇屋住?請問大家有咩高見?」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揶揄事主既然會離婚就無謂加名,或是待男友獲派公屋再作打算,但亦有網民指結婚後同住配偶必須加名,批評她欲「霸」另一間公屋的想法不當。另有網民表示離婚後是哪一方搬走屬「未知數」,形容當局會另行安排。
根據房委會資料,公屋承租人及家庭成員須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內,若無特別理由而長期不在單位居住,將會被取消戶籍,日後一般不可恢復戶籍。
至於搬入公屋同住,就要先在戶籍「加名」,房委會指擬加入戶籍人士須為香港居民,但無需符合居港滿7年的規定,其中8類人士在符合條件下,可加入戶籍之內,包括戶主的配偶,並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至於一旦離婚如何處理?房委會資料指,鑑於離婚問題複雜,會視乎個別情況,依據常理,以靈活方法處理該等個案。一般來說,房署在住戶分居期間,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一方遷出。當離婚訴訟完結後,承租人及/或其前配偶應與所屬屋邨辦事處聯絡。房署職員會透過面談向離婚人士講解有關的租約事務管理政策。
公屋輪候時間越來越長,有人煩惱遲遲未獲「上樓信」,有人則不滿配屋結果不似預期。一名港爸最近收房署信件通知,獲編配粉嶺皇后山邨新公屋,惟他原居住屯門區,慨嘆搬入去如同「開荒」,又形容如有「公屋交換計劃」便好,能解決「地區錯配」問題。
事主近日在facebook群組發文,指收到房屋署「配房通知信」,首派獲編配粉嶺皇后山邨皇溢樓單位,月租包含差餉費用為2,010元,租約將於7月7日生效,如事主接受配房,需於依時到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
然而事主表示,由於居於屯門區多年,父母居於區內,兒子亦在區內小學就讀,故一直心儀屯門區新建的和田邨及菁田邨,如今只能被迫轉校,形容已接受搬入皇后山邨「開荒」的事實:
「隔咗幾日,開始平復咗派唔到『和菁』失望嘅心情,慢慢開始接受入皇后山邨開荒嘅事實。」
事主指盡管不滿意編配結果,但擔心拒絕接受進行「二派」,也很大機會無法獲派和田邨及菁田邨「貨尾」,最終只獲派其他舊屋邨,故決定忍痛接受,形容盼望能見證該地區慢慢步向繁榮、方便的一天。
面對如此情況,事主又稱希望房署推行「公屋交換計劃」,形容「我諗而家大把人會換」,又形容「其實呢個計劃好好,佢哋都相對做少咗嘢, 真係唔知點解取消。」
帖文引起一眾正在輪候公屋的網民熱議,不少網民認為皇后山邨配套比菁田邨更佳,現時巴士班次已相當頻密,環境也相當清幽;有人則認為事主如擔心新居距離父母太遠,便要考慮「二派」,但要冒獲派舊屋邨的風險。
事主提及的「公屋單位交換計劃」,其實是獅子山學會於2016年提出,但未為政府採納。該會指曾進行民調,有58%受訪公屋住戶表示會考慮搬往其他地區,認為計劃能讓住戶因應需要隨意遷到想住地方。該會指交換單位會涉及三方,包括付款住戶、收款住戶和房委會。
該會曾舉例指,如白先生一家三口居於新界公屋,每月租金3,000元,但在市區工作,每日交通時間3小時。由於他不介意每月付額外金錢搬到市區,故可到房委會註冊成為「付款住戶」,並對心儀單位投標出價;至於孫夫人一家三口居於市區公屋,月租1,000元,由於已經退休希望有額外收入,也不介意搬到新界,故可向房委會註冊成為「收款住戶」。
在該例子中,房委會會作為中間人,負責處理單位交換,如孫夫人接受白先生投標出價,雙方可簽訂最少1年的單位交換合約,每月交換金的金額為6,000元,而白先生要先繳付首一年的交換金,將7.2萬元存入房委會,以免有人因中途無法負擔額外租金而放棄。當成功交換單位後,房委會會收取一半交換金,其剩一半減去前3個月(用作搬遷費)後,再支付給孫夫人。該會認為計劃能可解決「職住錯配」問題,也為政府庫房增加收入,但並未獲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