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上樓夢碎!單親家庭排5年公屋房署通知重新輪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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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房委會公布最新公屋輪候時間,截至去年12月底,公屋一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有名單親媽媽跟一對子女,以3人資格排公屋正是5年半有多,本以為快上樓,殊不知房屋署主任來電令她崩潰失預算,通知她申請公屋不合資格,需重新由零開始排隊。
單親家庭申請公屋
昨日(13日)有名單親媽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發帖求問眾網民意見,她在2017年7月與兒子和女兒,三人名單申請輪候擴展市區公屋,等候5年半未派到樓,去年11月去房屋署諮詢,轉新界區可以快上樓,在今年1月份將擴展市區轉去新界區,2月14日收到房屋署主任來電。
事主以為收到好消息,殊不知迎來噩耗,房署告知她申請公屋不合資格,原因是她當時用暫准離婚令,仔女是共同管養,但居住權和約束權歸男方直至到孩子18歲。單親媽媽大感崩潰,回想當時以暫准離婚去房屋署申請公屋,後來房屋署寄了一張輪候公屋號碼給她,5年半期間從來沒有提示她要交甚麼資料。
今年我即將上樓的時候,房屋署就話仔女居住權同約束權歸男方,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要仔,女滿18歲才可以與我符合資格申請公屋,之前五年半輪候公屋的號碼要取消,重新由零開始排隊輪候過。
沒懷疑自己不合資格
該單親媽媽指大仔已滿18歲,細女在今年4月中才滿18歲,近3年仔女自願搬來跟媽媽住。有感如果房署當初一早通知不合資格,她會一早去法庭改返判令,如今白白犧牲年5年半的時間和心血,她很激氣和傷心。加上房屋署一直的做法,令樓主從沒質疑自己不合資格。
房屋署每年都會寄一封特快派屋信畀我揀特快公屋,房屋署也批准了申請公屋滿三年就有津貼的補助 。我就以為這樣自己已經符合資格……
接受不到事實病倒住院
作為單親媽媽,事主慨嘆一個人工作,供養兩個小朋友讀書 、租屋住,這幾年生活確實不容易。
以為今年可以攞到公屋生活好過些,這幾年我一直在癡癡的傻傻的等,但等來的是噩夢。因為這件事我精神完全乎崩潰,接受唔到事實,在醫院住了十多天。
事主求問一眾網民意見,大家紛紛給予建議,有網民提及應沒理由取消,至少轉單人申請計上該5年輪候時間,又或可先剔除未滿18歲女兒名字,然而事主表示單人或是2人申請也超出入息審查。另有網民建議樓主找社工協助,「其實呢啲問題,一般申請資料都未必啱晒,真係搵社工一齊上房署問好啲」。
網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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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請交表正辦理離婚手續程序,申請加兩個小朋友的名,資產符合資格房署照收表俾藍證,當時提醒我後面撫養權或者婚姻狀態有更改要去更新提交資料補充,而申請一起居住的小朋友,管束權同照顧權要歸申請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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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子女都係判共同撫養,打完官司後,判決令判子女歸我,還需要提交離婚協議,現在要等絕對離婚令才去更新資料!可能當初收資料時候個職員無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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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下問房署做分拆,當時我申請人由我前夫轉做我,房署話我前夫可以用同一個號碼排人。我同前夫協議仔女跟我,直至到拎絕對離婚令先繼續排,正常就唔會直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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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是暫準,如到審查是一定要絕對,因為你呢幾年有排輪不到,所以無人會睇你資料,可不可以好似超收入咁hold起半年至2年,直到你小朋友夠18歲再審查一次?可以打去樂搵主任問,問多幾個,可能處理手法會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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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想維持現狀會有難度,目前最緊要拿回五年申請時間,現畤應該去找議員社工諮詢幫忙,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