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HOUSE-240723-12.jpg
【Now新聞台】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早前表示,考慮數年後把公私營房屋比例,由七三比調整成五五比。有立法會議員贊成,認為可避免市民太依賴公屋。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林筱魯:「令到社會大眾知道,大家不要甚麼都想靠公屋。撇開政府公共財政承擔的問題,實際是社會上流的問題,一段時間自置居所的比率下跌,或者停滯不前,從社會發展角度來說是不理想,如果不通過私人市場的供應,平抑私人樓價的增幅,長遠公營部分一定不斷加大,社會整體都不想見到。」
G137排了快7年被房署DQ🥲取消資格
-
樓主你諗清楚你係唔係有比16週懷孕資料比房署,如果有應該可以上訴,因3人家庭未過額
-
上去揾佢問下兼職同散工有乜分別先,你又報足入息比佢,三人申請點計入息都冇超,當年入息限係21050喎,同埋主任同你講算係初犯?乜野叫做算係,係就係唔係就唔係邊有灰色地帶,等左7年咁耐一定要佢比個交代,祝你成功
-
散工計全年除12?
兼職計前6個月?
係咪果時你填左除12個月?但如果當兼職計,你係超左額?
房署應該唔知你係散工定兼職,正常份入息表係你顧主或你自己填,你份表係比百佳幫你填? -
講嚟講去 其實重點係有無爆額~
無爆嘅話 算係操作上嘅錯誤 我覺得係可以上訴~
爆嘅話 就乜都唔使講~ 衰硬~ -
有固定雇主就唔算散工,散工好似要寫12個月工資,兼職6個月,一般第一次見主任係會比機會你改,話自己誤會左。無端端取消既話就要去上訴啦。
-
我2021年11月尾見主任審查,之前因為收入超額凍結過一次,到無超額再申請恢復啦,點知交齊資料後呢,打返比我話有野要我去解釋,關於2015年某親友的緩助,隔左咁耐我真係唔記得,好啦,去到個主任話我瞞報,話我填聲明書嘅日期我已經有工作,因為我當時一開始入紙係無工作,話我瞞報呢樣野,跟住我解釋左啦,點知上星期網上check 話我申請已被取消,琴日打去1823回覆話我提供假資料,我真係唔知做錯咩事,可能佢唔接受我的解釋,所以直接DQ左,真係唔知仲有無得恢復啊😭,而家等緊個主任睇下有無回復,我估都要過年後啦,而家佢地又WFH
-
-
我都係做pt,我拎鎖匙時房署同我講過固定時間叫兼職,唔固定時間叫散工,或者叫房署可唔可以比番當年交個份表你地睇下,同埋你係大公司做會唔會可以問下hr 有冇啲糧單左右既文件比你做supporting
-
樓主你最好記清楚少少細節:
事關當年我2015年5~6月申請時,我係大住肚申請(1+1),樂富職員親手接懷孕證明,話收到,仲講到明我收入係用2人去計……但7月出藍卡出左1人申請,仲因為我住公屋先扣30分!當時打上1823,佢地話我bb一日未出世一日都唔當人,要計一人入息(都唔過),後來因為佢地2套講法,1823電話條友死口話無錯,我就捉住尼點 1823email過去,最終職員回覆我係電話既同事錯,佢可以幫我轉返家庭隊當8月申請所以2015年個審批職員都最好叫佢查一查
-
肯定你當時回答有問題 主任當時晤會拿錯表比你填嘅 見主任應該有录像之類 自己好好想下回答左什麼🤔
-
我咁講你可能唔開心,但你覺得房署會認自己職員疏忽?而家所謂證據白紙黑字係佢手(申請表,聲明書)。唯有點拆解,求下情(我諗硬碰硬都係徒然)
另外曾經見過有位谷友等藍卡其間返新工,幾年後房署又話佢虚報,唔知最後佢有冇DQ,我就冇追post😅
所以引申你呢個問題,你等藍卡其間或之後都係受同一僱主?咁就唔係散工。
申請表上一大抽嘅聲明條款規則唔係白印上去嘅,可以話係保障房署,但細心閱讀都係保障自己。講到輪候7年光陰,房署點會在乎,更別談誰的責任及補償。心中怨氣可以揾東張西望呻下( 講笑下)
我只覺成件事係大意,唔好彩,不幸。
但而家你都有上訴機會,希望你成功。 -
等左甘多年,更係要上訴啦!不過房署都有曬資料先DQ你,祝好運
-
咁佢無講,不過佢個case 係當年份工係藍卡未成功批時就做,叫補交文件又無報,之後一直做到審查,主任一睇僱員薪金證明就發覺有問題,之前都有幾個類似既case,正常唔會check申請時工作紀錄,我見時問都無問過!會check通常同依家份工有關,所以得閒轉下工,特別係藍卡申請期間轉一轉就最好呀!
依架你都係份工同當初申請時有關比佢睇到呀!應該都係僱員薪金證明書個入職日期令佢再check(猜測)
-
我都咁理解,個時都係睇申請表上既入息,咁耐主任點計得返呀!
佢依家係執著點係當年樓主報百佳份工係散工(佢應該睇哂資料先咁判斷),然後樓主一直做百佳份工到依家,然後填僱員薪金證明書報2015日入職又報係兼職咁,因為主任邊可能咁短時間就睇出樓主當年既情況,佢哋最多得40-60分鐘處理一個case如果樓主有轉過工應該就唔會比check…(猜測)
-
原文
我依家真係好驚。我越諗越亂。
諗緊當初係咪有交漏左d咩文件。搞到依家咁亂
😭但7年前既事,點諗都都好模糊。經大家討論後,我又諗左好多條可能性😭
會吾會係當初超左息啦。會吾會漏交左文件/交錯文件令職員計錯數啦。會吾會當時冇同職員溝通好,令到職員誤以為我係散工啦😭唉。我都吾知點算好 -
問題應該係在於,你可能當年報錯自己係散工。
散工收入計法同兼職收入計法唔同架,而當年
個主任應該係幫你用散工黎做計算,所以冇超額。
但你依家見主仼,又話自己係做兼職,咁樣令
當年嘅入息計法會唔同左,而且可能係已經超額,
所以主任話,今次初犯,口頭警告,不作追究。
因為如果追究,係刑事要坐監。所以只係被DQ。 -
唔好太傷心,冷靜下來再處理,我睇哂你講既野,你個case 主任覺得你份工當初唔係散工,但你報散工既問題多,你去問下自己求下情自己唔識分睇下有冇可能(如果當時入息唔過)如果只係兼職同散工問題,其他無任何問題,可能有得講!祝好運呀!仲有2個小朋友需要你照顧,唔好太擔心!同埋嘗試下話如果唔符合資格,房署當初話三年可以上樓,依架等左7年先講,房署都有問題呀!Take care
-
唔好諗甘多,先搞清楚發生乜野事,祝一切順利!
-
那为什么要你去房屋署听从主任那样安排了!真的是惨不忍睹!那么奇葩的事都有!
-
不是散工,那主任让你写声明书,你又乖乖的写干嘛?好搞笑的主任!:angu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