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申請咗公屋已經5年今日終於見主任。但問題出咗黎。
報薪表上有提及幾時入職。但當時我爸不太很定程況下答2015年入職。 但經主任檢查後發現喺2017年申請時注明做(散工)。但現時報薪才發現係(長工)。主任稱這是虛報。於是我叫爸打去公司問清楚到底幾時入職。其後得出答案係5年前(2018年)。但最後見完主任爸返工司時最後得知真係2015年已經入職。 但當初報散工原因因我爸的確以為份工屬於長散工。冇返工冇錢計時薪。我爸每月先6千幾薪金。2015年入職更加少完全都冇心虛報。 到底而家我應該點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