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about-us/policy-focus/policies-on-public-housing/A05/A05.pdf
8. 「一型長者住屋單位」住戶的調遷安排為逐步收回已納入轉型計劃的「一型長者住屋單位」,受影響的住戶可獲編配二型或三型「長者住屋單位」或其他獨立單位。當住戶遷往其他公屋單位後,他們可獲發「住戶搬遷津貼」。但若是透過其他自願調遷計劃搬遷則不會獲發搬遷津貼。
9. 公屋「寛敞戶」的調遷
租戶在承租單位後,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人數的公屋單位。房委會會分階段處理寬敞戶,首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自2013年10月1日起,根據家庭人數居於超逾以下室內樓面面積而沒有長者或殘疾成員的租戶會被界定為「優先處理寬敞戶」。現行寬敞戶標準及「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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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房署屈我無交表逾期放棄會唔會收返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