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由於天文台懸掛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原定今早進行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自選單位程序將取消。
如果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則今日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自選單位程序將全部取消。
申請者可參閱「自選單位通知書」內有關「熱帶氣旋/暴雨警告/「極端情況」的安排」的資料或
瀏覽房委會網頁了解有關安排。受影響的申請者亦可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查詢。
香港樓價高租金貴,不少人都會申請公屋減輕生活壓力。房委會今日(4月29日)起推出「公屋申請填表易」網上填表服務,更方便省時。
公屋申請網上填表教學
要使用「公屋申請填表易」,首先要在房委會網頁註冊帳戶,簡單幾步便可完成。
再通過驗證,包括網頁揀選文字驗證及手機短訊驗證碼。(房委會)
之後要列印申請表及聲明書,14天內連同相關文件(下文述)遞交或郵寄至房屋署。(房委會)
雖然是網上填表,但房委會提醒,申請者於網上填妥申請表及下載所需聲明書後,必須一併列印和簽署填妥的申請表和聲明書,再連同相關文件在指定時間內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遞交予房屋署申請分組,否則申請不會生效。
換句話說,在網上填表後,仍須列印出來提交。申請者之後會透過已登記電郵收到申請進度通知,亦可於「公屋申請填表易」查閱。
申請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如下:
翻查資料,截止2019年12月底,約有151,900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108 ,5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1人申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5.4年,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3年。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設有公屋申請制度,公平和有秩序地為符合資格的申請者編配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的家庭必須符合下列的基本申請資格:
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
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的總每月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現行的限額。
申請表內所有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正進行法律程序辦理離婚、配偶未獲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者除外,並須提供相關證明)。
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住宅樓宇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但不限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的家庭成員,在取消其有關記錄後,只要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便可即時遞交公屋申請表。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人士,在簽訂買賣協議後及並未接受有關資助而獲准撤銷有關樓宇的買賣協議,只要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可以在辦妥撤銷買賣協議後遞交公屋申請表。
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七年及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
不同需要的公屋申請者可按照相應的資格準則,參加各項配屋計劃。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請按以下連結閱覽詳情:
非長者一人申請
即上文提及的基本申請資格
一般家庭
申請者與其他家庭成員的關係必須為夫婦、父母、子女、祖父母、孫或單身的兄弟姊妹。
任何18歲以下的家庭成員必須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一同申請。
申請者如與子女/孫一同申請,只可與一名已婚子女/孫及該名子女/孫的核心家庭一同申請。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參加此計劃的申請者除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亦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必須年滿60歲。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申請者可以選擇任何地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循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
非親屬關係的成員,須於申請表內一同簽署或蓋章。
申請表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全部人士必須年滿60歲。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申請者可以選擇任何地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參加此計劃的申請者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
申請者可自行選擇與年滿60歲的父/母或受供養的年老親屬共住一單位或分別入住兩個就近的單位。
選擇所有家庭成員居於同一單位的人士,則可以選擇任何地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6個月獲得處理。
以上所列的申請資格載於隨申請表(HD300C)一同派發給申請者的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申請須知)(HD274)內,申請表及申請須知可透過下列方法索取:
親身前往 各公共屋邨辦事處、 房屋署申請分組(地址: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深水埗房屋事務詢問處(地址:九龍元州邨元州商場二樓平台)或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索取。
於 房委會及房屋署網站(www.housingauthority.gov.hk)下載 PDF檔案( HD300C 及 HD274),或填寫電子表格後列印申請表。
經郵遞索取(郵寄地址: 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房屋署申請分組),申請者須附上貼有足夠郵費的郵票和清楚寫上回郵地址的回郵信封。
如何申請公屋?
公屋申請程序包括「遞交申請」,「初步審批」,「調查階段」及「配房階段」。
遞交申請
申請者須填妥公屋申請表(HD300C),(如使用網上填寫表格,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列印,並在該申請表內簽署),連同所有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聲明書一併寄回房屋署(地址: 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房屋署申請分組)或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 (地址: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以供初步審核登記資格。索取公屋申請表及申請須知的方法如下:
親身前往 各公共屋邨辦事處、 房屋署申請分組(地址: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或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索取。
於 房委會及房屋署網站(www.housingauthority.gov.hk)下載 PDF檔案([HD300.pdf 及HD274.pdf ),或填寫電子表格後列印申請表。
經郵遞索取(郵寄地址: 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房屋署申請分組),申請者須附上貼有足夠郵費的郵票和清楚寫上回郵地址的回郵信封。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約兩星期發出收件確認書。
初步審批
(a)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若沒有妥當填寫申請表或未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或申請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申請表及文件將會被退回,並隨退表夾附解釋信件通知申請者退表的原因,申請個案便告完結。申請者若再次遞交申請表,可選擇使用新的申請表或沿用已退回的舊申請表;但不論使用何種表格,申請者都必須填報重新遞表時的日期。
(b) 房屋署會登記初步審批合格的申請,並將印有申請編號的藍卡寄給申請者。如申請者在遞交申請表和全部所需文件 3個月仍未收到藍卡,可書面或親身到申請分組詢問處查詢。
調查階段
申請表到達調查階段時,房屋署會按申請的次序約見申請者,進行配屋資格審查。申請者出席面晤時,必須齊備夾附於約見信中所列的文件及需注意的重要事項,以便房屋署進行審查及核實。房屋署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申請者若對其公屋申請被取消資格有任何異議,須於房屋署發出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上訴,否則房屋署將不會考慮其上訴。
配房階段
按現行公屋編配政策,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共有三次(每次一個)編配公屋機會。房屋署會就申請者的優先次序、家庭人數及公屋選區,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公屋編配,申請者一般不可要求指定入住地區、樓齡、面積、層數或單位類別等。惟若申請者經審核具備家庭或健康理由,須入住公屋選區內的指定地區,或有其他特別編配需要,並獲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的相關推薦,房屋署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依據其獲推薦的編配要求作出安排。
此外,若申請者或家庭成員因以下理由,可在編配時作多加一名家庭成員計算,以獲編配額外居住空間的單位(例如三人家庭可獲編配四人家庭的單位),但必須提供有關的醫療證明文件以供審核:
(1) 需要在居所洗腎;或
(2) 患有過度活躍症;或
(3) 四肢癱瘓;或
(4) 非短暫性室內倚靠輪椅活動。
綠表資格證明書
已獲核實為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申請者(曾接受各項政府資助的自置居所計劃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除外),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綠表資格證明書」有效期為一年,而公屋編配在證明書有效期內將被暫緩處理。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以書面或親自到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提出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房屋署會在收到申請者齊備的資料後進行審查,並約於一個月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的資格。獲發「綠表資格證明書」的公屋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仍符合有關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申請資格的所有準則。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21年),時間表如何?
申請日期
已於2021年8月9日截止接受申請
自選單位日期
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 暫定於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初開始。
一人申請者: 暫定於2021年12月開始。
房屋署會根據申請者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分批寄出自選單位通知書予符合要求的申請者。申請者大約可在其揀選單位日期前一星期收到自選單位通知書。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有沒有地區限制? 為何要在申請表上填寫有意揀選的區域及單位類別?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並沒有地區限制,合資格的申請者可依據其在公屋申請的認可家庭人數,及按個別單位的編配標準,在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中,自行揀選單位。
自選單位程序進行至較後期時,剩餘可供揀選的單位通常是長者住屋單位或位於相對較偏遠地區的獨立單位,故申請表格內設有揀選區域及單位類別部分供申請者選擇有興趣揀選的區域及單位類別。若可供揀選的單位只餘下申請者沒有揀選的區域及/或單位類別,房屋署將不會邀請申請者前往揀選單位,亦不會另行通知。
如何查閱公屋編配進度?
申請者可於下列途徑得悉獲邀進行配屋資格審查及已接受編配的公屋申請資料
非長者一人申請
一般家庭申請
-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主頁>公屋申請>編配進度>一般申請
-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自行收聽
高調查編號: 選擇語言後,按1,1,2,1;
已接受配房最高編號: 選擇語言後,按1,1,2,2,1
非長者一人申請
-查詢正獲安排調查及已接受配房的最低分數:
主頁>公屋申請>編配進度>非長者一人申請
-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自行收聽
申請者現時分數:選擇語言後,按1,1,1
收聽現時各區最高調查編號:選擇語言後,按1,1,2,1;
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透過傳真方式索取
索取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選擇語言後,按1,1,2,2,7
房屋署申請分組的電視屏幕布告
查閱每月15日的頭條日報、AM730及英文虎報 (如當月的15日為該類報章的非出版日,相關資料則會順延刋登)
透過房屋署網站內的「電子服務」有關「電子服務」的詳情,請瀏覽 房委會/房屋署網站。
註:房屋署每月公佈已接受編配的最高編號(適用於一般家庭申請) /最低分數(適用於非長者一人申請)只供申請者作一般的參考,並不表示在該編號之前/ 比最低分數較高的所有申請者已接受或獲得公屋編配。此外,等候編配的時間會受多個未能預計的因素影響,包括:
回收單位所處的地區、面積、數量及供應時間;
排序較前的申請者是否接受編配單位;
各區申請者因加減人口、改變公屋選區等原因而轉換輪候隊伍等。
故各區不同家庭人數獲配公屋的時間會因此縮短或延長。基於上述原因,房屋署恕難預測各申請者須等候多久才可獲配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是多少?
註: (1) 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
(2) 若全部家庭成員均為年滿 60 歲或以上的長者,其總資產淨值限額為上表所示限額的兩倍
(即 1 人至 10 人或以上長者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 532,000元、720,000元、938,000元、1,096,000元、1,218,000元、1,318,000元、1,406,000元、1,474,000元、1,630,000元和 1,756,000元)。
最新產淨值限額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income-and-asset-limits/index.html![alt text](image url)
公屋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填報收入時可否自行扣除強積金供款?
公屋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填報收入時可自行扣減僱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以法定的5%強制性僱員供款,及現行每月最高僱員供款限額$1,500為上限)並須遞交由僱主填妥的 '僱員薪金證明書'作僱員強制性供款的證明文件。至於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所以不能從收入扣減。
全港公共屋邨分布如何? 公屋申請者於選擇公屋單位所在地區時有沒有地區限制?
全港公共屋邨分布於以下4個地區:
市區 (包括港島及九龍)
擴展市區 (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
新界 (包括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及大埔)
離島 (不包括東涌)
由於市區公屋資源緊絀,公屋申請者只可從「擴展市區」、「新界」、「離島」選擇其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然而,合資格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或「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並選擇與年長家庭成員居於同一單位的人士,則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區。
[註: 公屋申請登記日期或相應登記日期在2015年9月30日或之前的申請者,可按其意願把選擇地區改為市區。倘若公屋申請有相應登記日期,則必須以相應登記日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