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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輪候公屋逐步降至4.5年!2000公屋單位明年提早落成可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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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約2,100個「簡約公屋」單位將在2024-25年度落成,而2027-28年度前完成興建合共約3萬個單位,填補未來5年供應的嚴重短缺,隨後第二個5年期公屋供應量將因政府提速、提量的成效體現而大增,縮短輪候上樓的時間。當局亦將落實「私人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先導計劃」(「樂建居」),2023-24年度起推出3幅用地,讓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出售房屋,首2幅招標用地合共提供至少2,000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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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局會在本月底公布《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未來10年,即2024-25至2033-34年度,公營房屋需求量為30.8萬個單位。政府已覓得土地,可興建約4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超額完成約10萬個單位,縮短輪候上樓的時間。首5年,即2024-25至2028-29年度,連同「簡約公屋」在內的公營房屋供應總量,將達17.2萬個單位,相較本屆政府上任時的5年期,即2022-23至2026-27年度,將有額外約6.7萬個住戶受惠。

    整體土地供應方面,至2048年的30年期內預計將有達7,000多公頃,減去預計需求,可建立最少1,000多公頃的土地儲備。為監察造地進度,政府去年首次制訂未來10年可供發展土地,即熟地的預測。根據最新數據,未來10年,即2024-25至2033-34年度熟地供應量將達3,370公頃,比去年預測的10年期供應多90公頃,進度符合預期。全部供應將來自政府主導的項目。當中,「北部都會區」建設工程會以20年為期,目標是明年完成制訂所有土地用途和發展方案;2027年或之前進行收地;2032年或之前完成平整四成的新發展土地和落成四成的新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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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輪候時間長又長,一般申請平均要等足5.3年,港府今日(25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表示,輪候公屋時間正逐步向2026-27年度降至4.5年的目標邁進,公屋提前上樓計劃,明年上半年將有超過2,000個單位提早5至8個月落成,讓公屋申請者可提早上樓。另外,未來10年熟地供應將達3,37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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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9jF5IXUcsU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image: 1741943155491-%E5%85%AC%E5%B1%8B%E5%AE%B6%E5%BA%AD%E5%85%A5%E6%81%AF%E4%B8%8A%E9%99%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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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9783901696-%E7%B0%A1%E7%B4%84%E5%85%AC%E5%B1%8B9.jpeg] [image: 17397839019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image: 17397839577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image: 1739783913121-%E7%B0%A1%E7%B4%84%E5%85%AC%E5%B1%8B7.jpeg] [image: 17397839381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6.jpeg] [image: 17397839491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5.jpeg]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image: 173978395396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4.jpeg] [image: 173978396482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2.jpeg] [image: 1739783964940-%E7%B0%A1%E7%B4%84%E5%85%AC%E5%B1%8B1.jpeg]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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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lina L.S
    大家好!我是香港大學學生,畢業論文研究主題關於對公屋養狗及不同補償機制的接受意願,誠邀房委會公屋住戶/輪候者填寫一份有趣的問卷!問卷有16題,完成只需5-10分鐘,且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您的寶貴意見對我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謝大家抽出時間參與!我十分尊重大家的意見,純粹想了解大家的觀念!🙏🙏 問卷連結: https://hku.au1.qualtrics.com/jfe/form/SV_eLIf52Mm6vgpvlc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幫忙分享給其他住在公屋的親朋好友,一起幫助完成這項調查。 再次感謝您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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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屋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實名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有港女就在小紅書發文,指已「深入虎穴」,舉報觀塘啟田邨有戶主移民加拿大後沒有交還公屋單位,更列出對方「違規出租公屋單位」等2宗罪,直斥「貪得無厭」。她又透露舉報後對方下場,形容「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47649-%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6.jpeg] 公屋戶主移民加拿大無交還單位 不應濫用公屋!該港女於小紅書以「支持打擊濫用香港公屋 ── 深入虎穴」為題發文,指觀塘啟田邨戶主「夫憑妻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多年,但「因貪心」沒有交還公屋單位,又未經妻子同意把妻子登記成為該單位住戶人口,之後一直把單位給其兄長濫用,「其兄已有一公屋單位了,更可耻是其兄假冒戶主夫妻名義在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提供虛假資料及假冒簽名」。 樓主又列出2宗罪,包括「濫用單位」及「違規出租公屋單位」,批評「教壞下一代」及「貪得無厭」。 [image: 1737700296610-%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7.jpeg] 問題1:濫用公屋單位 樓主稱,戶主將單位交給其兄長全家居住,包括兄長8歲女兒,而其兄長夫婦叮囑女兒在「濫用單位」內不要發出聲音,以免有人發現該單位有小孩;若有人問起她為何在單位內,以及為何在單位留宿,就回答是「探望叔叔」、「幫叔叔看管房屋,因叔叔在大陸工作」,感嘆「女童從小已被培育欺詐講大話」。 問題2:違規出租公屋單位 樓立表示,戶主兄長寄居單位數年後,成功獲派自己的公屋單位,但兄弟2人沒有交出單位,反而把單位出租予兄長妻子的「姊妹朋友」,「但凡非法租住該單位的人都會被叮嘱,若有人按鐘絕不要應門,那麼濫用單位內裏底蕴便不會被發現了」。 樓主又「直搗黃龍」,公開據指是該「濫用單位」內部情況相片,形容「屋內殘破不堪」、「天花多處剝落」、「地板破破爛爛」、「廁所殘破不堪」、「廚房擺放雜物」,而除了主人房有雙人床,客房也放置上下格床,但有小孩衣物。 [image: 173770029079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1.jpeg] [image: 1737700291081-%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3.jpeg] 成功舉報濫用公屋 戶主下場係咁 樓主之後透露事件後續,稱已「舉報成功」,該單位須還原後交還房屋署,直指「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就算冇3k我都會舉報」、「其實挺討厭那種明明很有錢還能申請到公屋的人,真的說得沒錯,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9655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jpeg] 網民: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 亦有網民分享類似個案,「我入伙4年,對面屋(1人單位)入伙頭1個月常見,之後呢4年只見佢2次,單位見過不同人出入……都係半年左右見1次有人出入。返嚟住1至2日,絕對不是屋主。真心想舉報佢」、「我隔籬從他們一家派到公屋見過1次之後一直都沒見過,也沒聽見裝修,他們是個大單位,這個月頭見過1個男人剛好和我同坐電梯上來竟然開門撳隔壁屋,絕對他們租給別人了」、「我認識的同事也這樣,連她親戚也是集體霸佔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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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7597548879-%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E7%8D%8E.jpg] 政府於1月15日正式推行「舉報濫用公屋獎」,成功舉報者可獲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近日一名網民於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經歷,稱自己「親眼+親耳見證公屋篤灰現場」,描述了一宗疑似濫用公屋的舉報過程。 該網民在帖文中提到,她目擊了一名市民致電房署,舉報一名公屋住戶濫用公屋。舉報者表示並不清楚被舉報家庭戶主的姓名等詳細資料,只指該家庭有一名女成員正在英國留學,證據就在其Instagram,要求房署進行調查,舉報者甚至直接追問:「係咪成功就有3,000蚊?」帖文作者對此感到無奈,直言「篤灰文化」或會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分裂鄰里關係。 該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擔心新政策可能對鄰里關係造成破壞。一些網民質疑,舉報者僅憑「留學」這一點是否足夠構成濫用公屋的證據。有人留言指出:「有錢送個女去留學,好明顯唔係公屋戶應有嘅生活水平。」亦有人反駁:「留學就代表資產超額?好似證據不足喎。」更有人指「如果係有獎學金/有親戚交學費嘅話,其實去外國留學唔係啲咩大問題」。 「住公屋」與「留學英國」是不是有衝突呢?先看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申請公屋期間及入住後的入息及資產要求都有不同,以4人家庭為例,申請公屋時,須符合以下入息及資產要求: 每月入息限額:30,950元 資產淨值限額:590,000元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整個申請期內,保持收入及資產不超出上述限額,否則申請將被拒絕。 入住公屋後,住戶需接受房屋署的定期審查,以確保其仍符合居住資格。首次審查在入住滿10年後進行,其後每2年進行一次定期審查。住戶在入住後,入息及資產限額標準有所提高。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範圍比申請公屋期間高2倍,即月入61,900元或以內,須交原有租金,月入61,901元起,所交的租金須高於「原價」: 月入61,901元至92,850元: 須交 1.5 倍租 月入92,851元至154,750元:須交 2 倍租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限額如下: 富戶家庭月入限額:154,750元 富戶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3,100,000 元 據坊間的升學指導機構的資料,在英國讀大學,洗費主要由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構成。不同學科,學費都有不同,從10,000鎊到40,000鎊不等,平均需要20,000鎊一年。住宿費用一般為8,000鎊至10,0000鎊,生活費約9,000磅至12,000磅。以平均數計算,每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合計,需要39,500磅,兌換成港元,約為375,038元。 由此可見,一般公屋家庭,要供子女留學英國,不是說沒有可能,但真的不容易。不過有網民提及,英國「出名多獎學金」,就算清貧家庭出身的學生,也可靠自身努力考取學費資助,生活費亦可靠兼職賺取,並非每個留英學生都是「中產」或「富二代」。至於「舉報濫用公屋獎」會否「殺錯良民」,也非常值得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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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905397180-%E6%BF%AB%E7%94%A8%E5%85%AC%E5%B1%8B%E5%88%91%E4%BA%8B%E5%8C%96.jpg]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1月14日)提出修訂《房屋條例》,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擬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究竟何謂「嚴重濫用公屋」?通過修例後,若租戶分租單位予親戚或子女、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甚至通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又會否觸犯法例?下文將分五點,逐一釐清定義上的五大疑問。 疑問一:僅針對住戶?協助者如地產經紀同樣犯罪 目前若公屋租戶嚴重濫用公屋,房委會只有權終止租約,但沒有檢控權力。為加強阻嚇力,房委會建議修改《房屋條例》,明確定義嚴重濫用公屋,最高罰款可50萬元及監禁1年。若涉以下行為,則被視為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包括︰ 以金錢利益分租公屋單位 租戶不居於單位,並將單位用作商業用途 法例並適用於租戶、分租戶、持證人、分證人,其他協助嚴重濫用公屋的人士,例如地產經紀等。房委會相信在引入新罪行後,可有效處理透過公屋單位賺錢的個案。 [image: 1736905444753-%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jpeg] 疑問二:分租給親戚及子女犯法?視乎是否涉金錢利益 消息指,根據現時《條例》建議的修訂,分租對象無論是任何人,包括親屬甚至子女,只要涉及到金錢利益,一律當作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如果不涉及租金收入,可能只被房委會視為「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可被終止租約。 疑問三:大部份時間自住 短期出租也犯法? 商業用途方面,除了常見個案如把單位用作健身房等,若租戶家庭大部份時間居住在單位,剩餘時間透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單位,也符合嚴重濫用公屋的定義。 疑問四:丟空單位不算嚴重濫用?惟或涉虛假申報 若租戶長時間丟空單位,但沒有涉及分租及商業用途等,則不屬於嚴重濫用公屋,毋須處以罰款及監禁。但房委會可按租約條款,發出遷出通知書。同時,若相同租戶曾作出虛假申報,聲稱長期居住單位,則涉及虛假申報及拒絕提供資料的罪行。 疑問五:家中私人補習或手工製作不算嚴重濫用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今日在記者會解釋,一旦通過修訂《條例》,嚴重濫用公屋屬於刑事罪行,不想輕易涵蓋大部份行為。部份租戶長期居住在單位,需要幫補家計,在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將不視作違法,「如果我哋界定唔清楚啲,變咗會有街坊擔心在租住房屋做呢啲行為,都變咗犯罪。」 黃碧如稱具阻嚇作用︰緩刑都會留案底 被問到阻嚇性是否足夠,黃碧如表示,根據法院過往的案例,確實未必向犯罪人判處最高的刑罰,「但我哋要記得,如果一旦定罪,就算緩刑,例如話監禁兩個月,緩刑幾耐咁,緩刑都會留案底嘅,呢樣嘢對於一般市民同租戶都有一定阻嚇作用。」 [image: 1736905474831-5tt6gml-rrct5vdr1kumi5mtlmzbpvtmlvlk1o9zzny.jpeg] 我如何致電舉報濫用公屋?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 2712 2712 我可以填寫什麼表格郵寄舉報濫用公屋?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或 「[舉報濫用公屋表格」 HD844] (PDF format) 我可以如何網上舉報? 在網上填寫和遞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如何親身面向房署職員舉報? 親身通知屋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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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834588163-%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4.jpg]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另外,房屋局計劃修例提高房屋署人員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當局目標今年上半年將修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image: 1736833619640-%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2.jpeg] 根據立法會早前公布的立法議程,房屋局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目前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 最高罰5萬元囚半年 根據現行規定,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申請公屋時,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觸犯《房屋條例》第26(1)(c)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公屋申請會被取消,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被房屋署收回;或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觸犯《房屋條例》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image: 1736833634983-%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4.jpeg]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早前表示,雖然房委會現時大力打擊濫用公屋,但懲罰不足,建議將其刑事化。她指,現時濫用公屋的住戶只需交還公屋,隱瞞資產住戶一般只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即使被判監禁,刑期亦只有7天至兩個月不等,大部分均獲緩刑,質疑「即使犯法,大部分肇事租戶仍免受牢獄之苦。」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image: 1736833625506-%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3.jpeg] 擬修例提高房署家訪執法能力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另外,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從而作有效調查和迅速起訴工作,以更好運用公屋資源。 [image: 1736833697282-%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1.jpeg] 擬修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最高罰50萬元囚一年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局方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換言之,刑罰與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時向房委會作出虛假或誤導陳述相同,根據規定如觸犯《房屋條例》第26(2)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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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406116455-%E8%88%89%E5%A0%B1%E5%85%AC%E5%B1%8B%E7%8D%8E%E9%87%91.jpg] 舉報濫用公屋獎金|將於下周三(15日)實施公屋舉報獎金,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居民只要觀察到鄰居出現5種相關情況,便可考慮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放置大量健身儀器、大門長關、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image: 1736406113145-%E8%88%89%E5%A0%B1%E5%85%AC%E5%B1%8B%E7%8D%8E%E9%87%912.jpeg] 有兩名居民致電節目反對實施舉報機制,認為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 何永賢︰居民遇五項情況可提高警覺 何永賢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公屋居民觀察到鄰居出現相關情況,可提高警覺,甚至可提供資料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以下五項︰ 疑住戶長居其他地方,大門長關; 疑涉及違法租出單位,如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部份拖着行李箱; 疑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非法經營麻雀檔,「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放置大量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梁文廣籲房署設措施追究濫用舉報機制 被問到會否擔心居民濫用舉報機制,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相同節目表示,不擔心居民濫用機制互亂舉報,建議房屋署可考慮設立措施追究。「最重點係佢舉報嘅時候,確實覺得係真嘅,唔係生安白造。」 梁文廣並指,舉報機制不影響鄰里關係,強調絕大部分居民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究竟係咪我哋要花時間錄音,做啲乜嘢,特登去做舉報?我覺得為咗呢三千蚊,倒不如喺其他地方做義工,或者服務社區,更加對社區有好處。我覺得唔需要花心思做呢件事。」 社協︰部份住戶因特殊情況長期不在家、水電用量較低 惟普羅大眾對舉報機制存疑,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相同節目指,過去有住戶由於經常外出照顧親戚,電錶及水錶的用量較低,加上住戶患有精神問題,被收回單位時也不懂反駁,因此她建議當局需要加強調查,避免冤枉特殊住戶。 施麗珊並認為,目前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已足夠,建議政府可增加調查或家訪的次數,增強居民的警惕性。「我就覺得如果現有措施OK,就唔使再做其他。」 居民︰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 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 居民黃先生亦指,政府應善用科技打擊濫用公屋,例如大廈管理員巡樓期間,可透過儀器獲得每日的耗電量等數據,向涉嫌違規的住戶再作了解。「主動權係佢㗎嘛,唔應該交畀居民嘛,居民係交管理費嘛。」 市民張女士在港台節目批評舉報機制,認為房屋署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你懷疑我,我懷疑你,如果咁搞法出咗人命,何永賢要負責囉。」
  • 我有私樓 另一半是家庭成員 請問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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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鳥
    我哋打算結婚後 都分開住 因為住得近 同埋開放式單位 一齊瞓 睡眠質素唔好 所以平時見完 佢夜晚返去佢屋企度 咁嘅情況下 唔除公屋名有冇問題?
  • 公屋男走廊持消防喉沖沖涼照片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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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星馳電影《功夫》中,男角色「醬爆」當眾沖涼洗頭,以反映當時制水情況。時至今日,竟然仍有人在公眾地方沐浴?網上瘋傳馬鞍山公屋1大廈內出現離奇狀況,1名叔在公共走廊,疑似取用消防喉射水沖身,地下放有1支疑似沐浴露,地面全是積水,涉事大叔一臉愕然地回頭望住拍攝鏡頭。 [image: 1733473025911-oq_o3aqvzfsmuu8aoqfiqfk-hnspujmlbg04n2xtoj8.jpeg] 帖文引來大量網民討論,有人形容「未來戰士都要沖涼」、「慳水費,正呀喂」、「仲自帶梘液」、「做咩偷睇人沖涼?」、「醬爆2.0」,更有人引用醬爆金句︰「包租婆,點解會冇水呢?」。有人則指消防喉的水質十分差劣,「沖完身污糟過唔沖」、「隨即搞到皮膚病」。 相關圖片被轉載至討論區和facebook群組,有網民聲稱事發地點是馬鞍山公屋1幢大廈樓層走廊,亦有人稱「行過見到有個男人用消防喉轆沖涼」。照片可見,有1名大叔身處公共走廊,左臂有紋身,照片某部位被人加工遮蓋。 照片中的大叔看似取用消防喉轆,附近喉管上攝住1袋物件,未知是否藏有其衣物,地下則有1支疑似沐浴露,地面全是積水。只見大叔頭髮仍乾,相信只曾沖涼而沒有洗頭,照片中一臉愕然望向鏡頭。 [image: 1733473017732-umx8_6mijv75md9eezcrfbgkff-6uynfl2mzx5djm8c.jpeg] 擅用消防系統可罰款2.5萬元 照片許多網民留言,笑言「消防水缸水(骯髒),祝佢身體健康」、「無錢交水費?」、「自帶沐浴露無問題」、「今時今日香港地咩奇怪事都會發生」、「扣分制準備」。有網民指如消防喉的水十分骯髒,認為如需要沖涼,可以去有公共浴室或沙灘的沖身處,「或者街邊啲水喉都仲乾淨啲」,亦有人懷疑該男子有精神問題。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規定,除了獲得水務監督許可之外,任何人不得經由消防供水系統取水作滅火以外的其它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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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28797603827-%E5%85%AC%E5%B1%8B%E8%88%89%E5%A0%B1%E6%BF%AB%E7%94%A8.jpeg] 政府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據了解,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推出獎勵計劃,鼓勵市民舉報濫用。有議員建議可設置現金獎,或公屋免租等作獎勵。 2024年9月28日,行政長官李家超︰「我們今次收回5000個單位,幫了5000戶人,如果是二至三個居民住一個單位,即是會幫助1萬到1.5萬名住客。」 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28日落區時,視察沙角邨一個因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指措施有成效。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亦曾指計劃參考警方的「好市民獎」,設立約3000元獎金,鼓勵舉報濫用公屋。有市民表示支持。 何小姐︰「會留意一下,希望人們不要濫用,很多人都排了好久才可以用公屋,如果濫用的話,對排得太久的人不是太好。」 劉先生︰「我認為是好的,要長期做落去,保障公屋不會被濫用。」 梅先生︰「所有人都關著門,都不知道自己單位隔壁有沒有人居住,所以舉報的作用,我相信不是很大。(你覺得怎樣才有作用?)要房屋署多上樓,查住戶究竟是否真的有居住。」 房署近年以特遣隊巡查停車場名車、要求住戶申報資產等手法,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據了解,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推出舉報濫用的獎賞計劃,市民實名舉報後,若房署成功收回單位,就可獲得獎賞,預計明年首季實行。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同意加強打擊濫用,建議除了現金獎,亦可考慮以免租作為獎賞。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我覺得沒有獎勵,大家也會舉報,但有獎勵是錦上添花,可以鼓勵更多公屋居民,見到不公平的濫用公屋情況,會勇於出來做舉報。即使沒有現金,也可以類似價值,比如免租,也是一種鼓勵。」 梁文廣表示,為了避免浪費社會資源,有必要以實名舉報,但不擔心會有惡意舉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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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16735958074-%E7%BE%85%E6%B7%91%E4%BD%A9.jpeg] 公營房屋嚴重短缺,尤其要解決劣質劏房的問題。政府推出簡約公屋,希望於未來5年興建約3萬個單位,縮短公屋輪候時間。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5月26日)在電台節目中指首個簡約公屋將於明年落成,加上未來1至2年間陸續會有新屋邨入伙,有信心在本屆政府任期結束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可由目前的5.7年回落至4.5年。 羅淑佩續說:「雖然繼續要很辛苦,但我們都樂觀,因為除了繼續工作之外,我們還有新(屋邨)落成,我們在24/25年度屯門、東涌、新界北,以及25/26年在觀塘、古洞北、粉嶺北、上水都會有新落成,這些很多也是在新界,(供應)數字也是好。」 她指3萬個簡約公屋再陸續落成時,公屋的綜合輪候時間肯定可以有很好的改善,因此有信心在本屆政府2026/2027年度完結時,就會做到把綜合輪候時間降至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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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14715307898-%E5%85%AC%E5%B1%8B%E8%90%BD%E6%88%90%E9%87%8F%E5%A4%A7.jpeg] 團結香港基金昨發表香港房屋趨勢導航報告,形容本港目前正步入土地及房屋供應「收成期」,預測未來5年私人住宅和公營房屋的年均落成量分別將達到約1.9萬及3.5萬伙,超過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公屋綜合輪候時間亦預計持續回落,「上樓」時間有望於2026/27年度下降至4.5年,達成政府目標。基金倡政策重心應從「提量」轉向「提質」,並建議政府逐步提升公營房屋單位面積,及當中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 基金總裁李正儀提醒,政府在制訂土地房屋策略時需更具前瞻性,不僅要集中資源,按部就班地繼續造地建屋,着力提升居住質素。 [image: 1714715337308-%E5%85%AC%E5%B1%8B%E8%90%BD%E5%9F%8E%E9%87%8F.jpeg] 基金副總裁葉文祺預期,未來5年私人住宅供應將「先高後低」,展望2024至2028年,每年平均落成約19100個私人住宅單位,落成量較集中於首2年,均超過2萬個單位,其後逐漸回落至每年1.5萬至1.7萬個單位。 去年政府主導土地供應出現6次流標,但因私人土地儲備的發展潛力獲得釋放,其土地供應佔比從2018/19至2020/21年度的25%,上升為2021/22至2023/24年度的67%,抵銷部分流標的影響。 料年均3.5萬伙落成 公營房屋方面,展望2024/25至2028/29年度,每年平均落成約3.5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涉上年度公營房屋落成延誤比率下降,加上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將落成。基金倡政府可考慮先增加綠置居,如未來公屋輪候時間有效減低,建議再將建造公屋的土地撥至興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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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施政報告》10月出爐,行政長官李家超分批會見立法會議員。本港生育率全球最低,加上人口下降,如何提高生育率成為焦點。其中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倡政府向每個新生嬰兒「封大利是」一萬元,有0到6歲小童的家庭可優先上公屋。另一名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則認為「比幾多萬蚊都好」,認為單位細令家庭不願生育,他建議政府研究延長按揭擔保付款期,鼓勵置業。 [image: 1692983634612-53136908561_24ee6c5283_b-1-1.jpg] A4聯盟倡活化廟街、女人街夜市 政府近日擬推動夜市,「A4聯盟」四名議員建議放寬小販管理制度,在噪音、衛生等方面「拆牆鬆綁」,並在西九文化區、觀塘海濱花園、西貢海濱等地舉辦夜市及街頭表演,並活化廟街、女人街夜市。聯盟建議仿效內地,在攤檔加入「奶茶經濟」、「港潮文創」元素。 聯盟又建議政府鼓勵大型商場和餐廳延長營業時間、戲院重設午夜場優惠、在主題公園推出「夜間狂歡活動」,以及推動演唱會經濟等。 鄧飛倡吸納非本地生先看DSE成績 教聯會副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鄧飛提到,現時非本地生包括內地生,報香港學校有上升趨勢。他指香港教育課程要國際化,應該推廣本港高中文憑課程,吸納非本地生時應優先用DSE成績作錄取標準,而非考慮「同香港無關嘅課程」。他又指現時全球高等教育競爭激烈,建議政府集中在東南亞地區辦常規教育展,積極主動宣傳。 同為教聯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朱國強,則關注人口下降導致縮班殺校問題。他建議教育局彈性處理每班人數,容許小學23至27人一班;中學26至33人一班。 人才及勞工輸入方面,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蘇長荣建議政府擴大輸入外勞,指除建造業及運輸業,「其他行業仲等緊」。立法會議員尚海龍則關注「高才通」下來港人士只有兩年逗留資格,之後未必可以留港。他以深圳為例,當地會以現金搶人才,認為香港要思考如何留專才,他建議要改善他們的住屋問題。 狄志遠倡設殘疾人事務委員會 狄志遠表示,由於會面時間不足,只有4分鐘向李家超表達建議。他指自己向特首展示紐西蘭實境節目《唐氏戀愛》的劇照,內容為有關唐氏綜合症患者戀愛故事。他認為本港殘疾人士出路少,院舍輪候時間長,建議成立殘疾人事務委員會,由副司長統籌,四個局分工合作。 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與李家超會面後,皆安排見記者,「C15+」多名議員、新思維及實政圓桌排隊輪候。其中「C15+」12名議員逐個發言,講足40分鐘,站在一旁的新思維狄志遠齋企近半個鐘。中途「C15+」江玉歡發言完畢,不知是否怕悶親狄,主動上前與他寒暄合照。最終「C15+」陳紹雄以有議員等候「埋咪」為由不容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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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超日前率領司局級官員出席2023年《施政報告》首場地區諮詢會,不少市民表達本地經濟復蘇進度的擔憂。對於市民紛紛對本港前景不樂觀,李家超回應「短期,特別是夜市要搞活佢,令大家開心兼且有經濟效益。」有網民就在討論區發帖文,獻出8大奇招如何為香港振興經濟,引起網民激烈討論。 [image: 1692619914546-%E6%96%BD%E6%94%BF%E5%A0%B1%E5%91%8A2023-2.jpeg] 有網民昨晚(20日)在連登討論區上以「李家超,等我教你點樣搞旺個市啦」作為標題,更列出8大奇招4個立法會對香港經濟有幫助,更表示準備交給特首做下年度施政報告。 八大奇招搞旺香港: 立法 5 天工作 立法辦公時間 09:00 - 17:00 立法每天不可 OT 多於一小時 出 apps 紀錄消費數目, 年尾作為退稅用途, 駛得多退得多 消費總數可作積分, 換取交通哩數 立法食肆晚餐不可高於 40 蚊 放寬泊車規例, 如消費滿額可減免牛肉乾數 生育可無償上車, 首期政府出, 如果離婚或家庭不和睦, 就收樓 樓主進一步解釋,「立法每天不可 OT 多於一小時」是指辦公室一族,「早啲收工,唔好 OT,多啲出去消費玩」,更認為政府應立例星期六日去深圳既車費加 30% 以阻嚇消費外流。有網民更幫手「修正」第8個提議,將生育可無償上車改為「生3個即上公屋」。 [image: 1692619923601-%E6%96%BD%E6%94%BF%E5%A0%B1%E5%91%8A2023-3.jpeg] 雖然樓主部分提議膠味「濃」,不過已引起網民激烈討論,短短一晚已有二千多個正評。其中「立法食肆晚餐不可高於 40 蚊」更廣受質疑,「即係食法國菜都唔可以過40蚊?」、「啲條款仲癲過北韓」、「全部食肆轉晒做3餸飯」。 雖然有網民批評樓主的建議不成熟,反而會拖垮經濟,但也有不少網民同意第8點生育可無償上車,認為「政府擔保首期,之後正常計壓力測試」,此外第四點以app紀錄消費作退稅用或可行,「只要好似台灣咁電子發票就得,同一時間可以減少商家逃稅」。 也有網民建議香港企業可試行4天工作,「連日本都試緊」,「有2個未成年子女即上公屋,或派綠表白表;幼稚園要殺校個批轉做托兒所、為返工的父母提供子女事假」等等,可見不少網民對香港的經濟前景積極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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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局長何永賢今早(12日)接受電視訪問表示,相信公屋輪候時間可於2026至2027年回落至4.5年,當中必須要有簡約公屋的幫忙。現時公屋轉流率有約1.5%,可騰空約12,000個單位,但未來仍需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問題,與土地註冊處合作,加強執法。 [image: 1691829638885-i_src_309233429.jpg] 房委會公布日前最新公屋輪候數字,今年第二季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長者一人申請者則為3.9年,與首季的數字相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12日)在電視節目表示,若要令輪候時間降至5年以下,必須待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於2026至2027年全部落成,相信屆時整體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可降至4.5年。她亦強調,選擇排新界隊會較排市區隊快半年至一年。 何永賢表示,在她接任時的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6年,而數字上已由過往的5.6年降至今年首季的5.3年。她解釋指新界3個大型屋邨落成,消化了相當多的輪候人數,但數字會有波動。她認為輪候時間是會有「上上落落」的情況,但相信當持續加大建屋量,以及在2026/27年建成3萬個簡約公屋後,整體輪候時間的趨勢一定是會向下。 何永賢亦強調,選擇輪候新界公屋必定會較輪候市區公屋快約6個月至1年。 至於長者輪候時間連續四季維持3.9年,她則認為與6成長者排市區隊有關,她解釋指很多長者原本居住在市區,要搬至新社區會有適應問題,因此很多長者不願離開原來的社區。 [image: 1691829647186-dnsx0220housing003.jpg] 油塘新盤平賣屬發展商銷售手法 整體樓市仍要觀望 至於有房委會委員提出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何永賢則表示會審慎考慮,因為房委會的宗旨是幫助弱勢當時才將政策設為60歲 ,擔心隨意改動政策升至65歲會「擾民」,亦指有收到其他房委會委員有不同意見,因此需作多方面考慮。 [image: 1691829651715-dnsh0412ktif001.jpg] 對於發展商一再要求撤辣,何永賢則指整個經濟環境在變動,利息上升等因素會影響大家入巿的意欲、是趨向較審慎。在負擔力方面,以400多萬的樓價為例,每月供款佔家庭收入中位數73%,比2003年時的20年平均數約50%仍然較高。她表示政府已就上車盤 的細單位放寬按揭成數,相信多管齊下的政策會有助市民置業。 [image: 1691829655147-_2023061510311671786_1_.jpg] 油塘新盤「親海駅II」平均呎價不足1.5萬元,被問到樓市是否有下跌趨勢,何永賢指個別發展商的銷售手法,整體樓市仍要觀望。她表示以往售賣居屋超額認購27倍, 即當中有26倍的申請者「買唔到」,相信是發展商看到市民在這價位有購買力的人士需求。
網友最新回應:

  •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公屋家庭入息上限.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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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約公屋9.jpeg 簡約公屋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簡約公屋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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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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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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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我是香港大學學生,畢業論文研究主題關於對公屋養狗及不同補償機制的接受意願,誠邀房委會公屋住戶/輪候者填寫一份有趣的問卷!問卷有16題,完成只需5-10分鐘,且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您的寶貴意見對我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謝大家抽出時間參與!我十分尊重大家的意見,純粹想了解大家的觀念!🙏🙏
    問卷連結:
    https://hku.au1.qualtrics.com/jfe/form/SV_eLIf52Mm6vgpvlc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幫忙分享給其他住在公屋的親朋好友,一起幫助完成這項調查。
    再次感謝您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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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實名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有港女就在小紅書發文,指已「深入虎穴」,舉報觀塘啟田邨有戶主移民加拿大後沒有交還公屋單位,更列出對方「違規出租公屋單位」等2宗罪,直斥「貪得無厭」。她又透露舉報後對方下場,形容「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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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戶主移民加拿大無交還單位

    不應濫用公屋!該港女於小紅書以「支持打擊濫用香港公屋 ── 深入虎穴」為題發文,指觀塘啟田邨戶主「夫憑妻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多年,但「因貪心」沒有交還公屋單位,又未經妻子同意把妻子登記成為該單位住戶人口,之後一直把單位給其兄長濫用,「其兄已有一公屋單位了,更可耻是其兄假冒戶主夫妻名義在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提供虛假資料及假冒簽名」。

    樓主又列出2宗罪,包括「濫用單位」及「違規出租公屋單位」,批評「教壞下一代」及「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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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1:濫用公屋單位

    樓主稱,戶主將單位交給其兄長全家居住,包括兄長8歲女兒,而其兄長夫婦叮囑女兒在「濫用單位」內不要發出聲音,以免有人發現該單位有小孩;若有人問起她為何在單位內,以及為何在單位留宿,就回答是「探望叔叔」、「幫叔叔看管房屋,因叔叔在大陸工作」,感嘆「女童從小已被培育欺詐講大話」。

    問題2:違規出租公屋單位

    樓立表示,戶主兄長寄居單位數年後,成功獲派自己的公屋單位,但兄弟2人沒有交出單位,反而把單位出租予兄長妻子的「姊妹朋友」,「但凡非法租住該單位的人都會被叮嘱,若有人按鐘絕不要應門,那麼濫用單位內裏底蕴便不會被發現了」。

    樓主又「直搗黃龍」,公開據指是該「濫用單位」內部情況相片,形容「屋內殘破不堪」、「天花多處剝落」、「地板破破爛爛」、「廁所殘破不堪」、「廚房擺放雜物」,而除了主人房有雙人床,客房也放置上下格床,但有小孩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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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舉報濫用公屋 戶主下場係咁

    樓主之後透露事件後續,稱已「舉報成功」,該單位須還原後交還房屋署,直指「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就算冇3k我都會舉報」、「其實挺討厭那種明明很有錢還能申請到公屋的人,真的說得沒錯,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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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民: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

    亦有網民分享類似個案,「我入伙4年,對面屋(1人單位)入伙頭1個月常見,之後呢4年只見佢2次,單位見過不同人出入……都係半年左右見1次有人出入。返嚟住1至2日,絕對不是屋主。真心想舉報佢」、「我隔籬從他們一家派到公屋見過1次之後一直都沒見過,也沒聽見裝修,他們是個大單位,這個月頭見過1個男人剛好和我同坐電梯上來竟然開門撳隔壁屋,絕對他們租給別人了」、「我認識的同事也這樣,連她親戚也是集體霸佔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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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於1月15日正式推行「舉報濫用公屋獎」,成功舉報者可獲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近日一名網民於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經歷,稱自己「親眼+親耳見證公屋篤灰現場」,描述了一宗疑似濫用公屋的舉報過程。

    該網民在帖文中提到,她目擊了一名市民致電房署,舉報一名公屋住戶濫用公屋。舉報者表示並不清楚被舉報家庭戶主的姓名等詳細資料,只指該家庭有一名女成員正在英國留學,證據就在其Instagram,要求房署進行調查,舉報者甚至直接追問:「係咪成功就有3,000蚊?」帖文作者對此感到無奈,直言「篤灰文化」或會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分裂鄰里關係。

    該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擔心新政策可能對鄰里關係造成破壞。一些網民質疑,舉報者僅憑「留學」這一點是否足夠構成濫用公屋的證據。有人留言指出:「有錢送個女去留學,好明顯唔係公屋戶應有嘅生活水平。」亦有人反駁:「留學就代表資產超額?好似證據不足喎。」更有人指「如果係有獎學金/有親戚交學費嘅話,其實去外國留學唔係啲咩大問題」。

    「住公屋」與「留學英國」是不是有衝突呢?先看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申請公屋期間及入住後的入息及資產要求都有不同,以4人家庭為例,申請公屋時,須符合以下入息及資產要求:

    每月入息限額:30,950元 資產淨值限額:590,000元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整個申請期內,保持收入及資產不超出上述限額,否則申請將被拒絕。

    入住公屋後,住戶需接受房屋署的定期審查,以確保其仍符合居住資格。首次審查在入住滿10年後進行,其後每2年進行一次定期審查。住戶在入住後,入息及資產限額標準有所提高。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範圍比申請公屋期間高2倍,即月入61,900元或以內,須交原有租金,月入61,901元起,所交的租金須高於「原價」:

    月入61,901元至92,850元: 須交 1.5 倍租 月入92,851元至154,750元:須交 2 倍租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限額如下:

    富戶家庭月入限額:154,750元 富戶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3,100,000 元

    據坊間的升學指導機構的資料,在英國讀大學,洗費主要由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構成。不同學科,學費都有不同,從10,000鎊到40,000鎊不等,平均需要20,000鎊一年。住宿費用一般為8,000鎊至10,0000鎊,生活費約9,000磅至12,000磅。以平均數計算,每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合計,需要39,500磅,兌換成港元,約為375,038元。

    由此可見,一般公屋家庭,要供子女留學英國,不是說沒有可能,但真的不容易。不過有網民提及,英國「出名多獎學金」,就算清貧家庭出身的學生,也可靠自身努力考取學費資助,生活費亦可靠兼職賺取,並非每個留英學生都是「中產」或「富二代」。至於「舉報濫用公屋獎」會否「殺錯良民」,也非常值得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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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1月14日)提出修訂《房屋條例》,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擬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究竟何謂「嚴重濫用公屋」?通過修例後,若租戶分租單位予親戚或子女、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甚至通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又會否觸犯法例?下文將分五點,逐一釐清定義上的五大疑問。

    疑問一:僅針對住戶?協助者如地產經紀同樣犯罪

    目前若公屋租戶嚴重濫用公屋,房委會只有權終止租約,但沒有檢控權力。為加強阻嚇力,房委會建議修改《房屋條例》,明確定義嚴重濫用公屋,最高罰款可50萬元及監禁1年。若涉以下行為,則被視為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包括︰

    以金錢利益分租公屋單位 租戶不居於單位,並將單位用作商業用途

    法例並適用於租戶、分租戶、持證人、分證人,其他協助嚴重濫用公屋的人士,例如地產經紀等。房委會相信在引入新罪行後,可有效處理透過公屋單位賺錢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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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問二:分租給親戚及子女犯法?視乎是否涉金錢利益

    消息指,根據現時《條例》建議的修訂,分租對象無論是任何人,包括親屬甚至子女,只要涉及到金錢利益,一律當作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如果不涉及租金收入,可能只被房委會視為「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可被終止租約。

    疑問三:大部份時間自住 短期出租也犯法?

    商業用途方面,除了常見個案如把單位用作健身房等,若租戶家庭大部份時間居住在單位,剩餘時間透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單位,也符合嚴重濫用公屋的定義。

    疑問四:丟空單位不算嚴重濫用?惟或涉虛假申報

    若租戶長時間丟空單位,但沒有涉及分租及商業用途等,則不屬於嚴重濫用公屋,毋須處以罰款及監禁。但房委會可按租約條款,發出遷出通知書。同時,若相同租戶曾作出虛假申報,聲稱長期居住單位,則涉及虛假申報及拒絕提供資料的罪行。

    疑問五:家中私人補習或手工製作不算嚴重濫用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今日在記者會解釋,一旦通過修訂《條例》,嚴重濫用公屋屬於刑事罪行,不想輕易涵蓋大部份行為。部份租戶長期居住在單位,需要幫補家計,在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將不視作違法,「如果我哋界定唔清楚啲,變咗會有街坊擔心在租住房屋做呢啲行為,都變咗犯罪。」

    黃碧如稱具阻嚇作用︰緩刑都會留案底

    被問到阻嚇性是否足夠,黃碧如表示,根據法院過往的案例,確實未必向犯罪人判處最高的刑罰,「但我哋要記得,如果一旦定罪,就算緩刑,例如話監禁兩個月,緩刑幾耐咁,緩刑都會留案底嘅,呢樣嘢對於一般市民同租戶都有一定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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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何致電舉報濫用公屋?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 2712 2712

    我可以填寫什麼表格郵寄舉報濫用公屋?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或 「[舉報濫用公屋表格」 HD844] (PDF format)

    我可以如何網上舉報?
    在網上填寫和遞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如何親身面向房署職員舉報?
    親身通知屋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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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另外,房屋局計劃修例提高房屋署人員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當局目標今年上半年將修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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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立法會早前公布的立法議程,房屋局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目前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 最高罰5萬元囚半年

    根據現行規定,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申請公屋時,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觸犯《房屋條例》第26(1)(c)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公屋申請會被取消,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被房屋署收回;或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觸犯《房屋條例》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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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早前表示,雖然房委會現時大力打擊濫用公屋,但懲罰不足,建議將其刑事化。她指,現時濫用公屋的住戶只需交還公屋,隱瞞資產住戶一般只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即使被判監禁,刑期亦只有7天至兩個月不等,大部分均獲緩刑,質疑「即使犯法,大部分肇事租戶仍免受牢獄之苦。」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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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修例提高房署家訪執法能力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另外,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從而作有效調查和迅速起訴工作,以更好運用公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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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修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最高罰50萬元囚一年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局方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換言之,刑罰與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時向房委會作出虛假或誤導陳述相同,根據規定如觸犯《房屋條例》第26(2)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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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濫用公屋獎金|將於下周三(15日)實施公屋舉報獎金,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居民只要觀察到鄰居出現5種相關情況,便可考慮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放置大量健身儀器、大門長關、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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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兩名居民致電節目反對實施舉報機制,認為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

    何永賢︰居民遇五項情況可提高警覺

    何永賢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公屋居民觀察到鄰居出現相關情況,可提高警覺,甚至可提供資料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以下五項︰

    疑住戶長居其他地方,大門長關; 疑涉及違法租出單位,如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部份拖着行李箱; 疑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非法經營麻雀檔,「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放置大量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梁文廣籲房署設措施追究濫用舉報機制

    被問到會否擔心居民濫用舉報機制,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相同節目表示,不擔心居民濫用機制互亂舉報,建議房屋署可考慮設立措施追究。「最重點係佢舉報嘅時候,確實覺得係真嘅,唔係生安白造。」

    梁文廣並指,舉報機制不影響鄰里關係,強調絕大部分居民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究竟係咪我哋要花時間錄音,做啲乜嘢,特登去做舉報?我覺得為咗呢三千蚊,倒不如喺其他地方做義工,或者服務社區,更加對社區有好處。我覺得唔需要花心思做呢件事。」

    社協︰部份住戶因特殊情況長期不在家、水電用量較低

    惟普羅大眾對舉報機制存疑,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相同節目指,過去有住戶由於經常外出照顧親戚,電錶及水錶的用量較低,加上住戶患有精神問題,被收回單位時也不懂反駁,因此她建議當局需要加強調查,避免冤枉特殊住戶。

    施麗珊並認為,目前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已足夠,建議政府可增加調查或家訪的次數,增強居民的警惕性。「我就覺得如果現有措施OK,就唔使再做其他。」

    居民︰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 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

    居民黃先生亦指,政府應善用科技打擊濫用公屋,例如大廈管理員巡樓期間,可透過儀器獲得每日的耗電量等數據,向涉嫌違規的住戶再作了解。「主動權係佢㗎嘛,唔應該交畀居民嘛,居民係交管理費嘛。」

    市民張女士在港台節目批評舉報機制,認為房屋署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你懷疑我,我懷疑你,如果咁搞法出咗人命,何永賢要負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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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哋打算結婚後 都分開住 因為住得近
    同埋開放式單位 一齊瞓 睡眠質素唔好
    所以平時見完 佢夜晚返去佢屋企度

    咁嘅情況下 唔除公屋名有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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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星馳電影《功夫》中,男角色「醬爆」當眾沖涼洗頭,以反映當時制水情況。時至今日,竟然仍有人在公眾地方沐浴?網上瘋傳馬鞍山公屋1大廈內出現離奇狀況,1名叔在公共走廊,疑似取用消防喉射水沖身,地下放有1支疑似沐浴露,地面全是積水,涉事大叔一臉愕然地回頭望住拍攝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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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文引來大量網民討論,有人形容「未來戰士都要沖涼」、「慳水費,正呀喂」、「仲自帶梘液」、「做咩偷睇人沖涼?」、「醬爆2.0」,更有人引用醬爆金句︰「包租婆,點解會冇水呢?」。有人則指消防喉的水質十分差劣,「沖完身污糟過唔沖」、「隨即搞到皮膚病」。

    相關圖片被轉載至討論區和facebook群組,有網民聲稱事發地點是馬鞍山公屋1幢大廈樓層走廊,亦有人稱「行過見到有個男人用消防喉轆沖涼」。照片可見,有1名大叔身處公共走廊,左臂有紋身,照片某部位被人加工遮蓋。

    照片中的大叔看似取用消防喉轆,附近喉管上攝住1袋物件,未知是否藏有其衣物,地下則有1支疑似沐浴露,地面全是積水。只見大叔頭髮仍乾,相信只曾沖涼而沒有洗頭,照片中一臉愕然望向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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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用消防系統可罰款2.5萬元

    照片許多網民留言,笑言「消防水缸水(骯髒),祝佢身體健康」、「無錢交水費?」、「自帶沐浴露無問題」、「今時今日香港地咩奇怪事都會發生」、「扣分制準備」。有網民指如消防喉的水十分骯髒,認為如需要沖涼,可以去有公共浴室或沙灘的沖身處,「或者街邊啲水喉都仲乾淨啲」,亦有人懷疑該男子有精神問題。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規定,除了獲得水務監督許可之外,任何人不得經由消防供水系統取水作滅火以外的其它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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