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公屋重建|政府在2020年施政報告宣布重建大坑西邨,事隔至今近3年,居民租約一再被延期至本月底。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今日(2日)舉行就資格審核結果和回遷安排舉行傳媒簡介會,該公司代表指,至今仍有近兩成住戶逾期未提交「住戶資料聲明書」,強調會酌情處理近日提交的文件,但若住戶一直不提交,或將會當「黑戶」處理,向法庭申請收樓,又指若屆時仍劃一向他們發放賠償則會出現「道德風險」,對已配合遷出的住戶造成不公。另外,已提交聲明書的約1,012租戶中,不足70%已符合回遷資格,若願意自行租樓或到過渡性房屋,一人家庭可獲發54萬元租金津貼,以5年重建期推算,即每月津貼僅9,000元,最後搬遷期限為明年3月。
約32%遞交資料聲明住戶不符合回遷資格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代表在傳媒簡介會表示,至今合共收回1,012份「住戶資料聲明書」,佔住戶總數82%,當中約67% 租戶完全符合或部分符合回遷資格;約32%則完全不符合資格,主要原因包括:戶主或個別家庭成員擁有物業、正享用政府資助出租或出售房屋、並非租約登記住戶成員或並非實質居住在該單位等。
根據資料,至今仍有18%(224戶)仍未交回有關聲明書。平民屋宇代表表示,難以估計住戶不提交的原因,但基於公司過往接觸住戶的經驗,相信部份住戶是因為個人因素,部份亦可能自知資產已不符合回遷資格。該代表續指,雖然提交聲明書的限期早在4月30日截止,但若居民近日繼續補交,除非出現資料轉移等不公平情況,否則公司仍會盡量考慮處理其資料。他續指,若住戶一直不交回聲明書,或會將有關住戶當作「黑戶」,只能申請收樓,「因為佢留喺度嘅身份只係租客,並不是業主。」
等到被收樓同樣獲發賠償? 平民屋宇:唔係好適合至於拒絕遷出,最終被收樓的住戶能否同樣獲發賠償,平民屋宇代表則指,事件涉及「道德風險」,「如果你等到我收樓、打完官司,輸咗之後都可以攞返唔得官司嗰條數嘅,始乎聽落去有個道德風險嘅問題,都唔係好適合。我哋覺得就係如果你唔願意考慮賠償方案嘅話,或者好強硬嘅話,你盡量同我哋講啦,去到我哋已經採取咗最後嘅行動嘅話,咁我都要考慮一點就係話,對之前好願意應承我哋嘅人,如果待遇係一樣,咁其實聽落去係有唔公道嘅地方。」
至於回遷安排,平民屋宇指,必須符合全數4個條件:
已登記核實及載列於平民屋宇與租戶訂立的租約附表上 以大坑西新邨的單位為唯一居所 現時沒有享用公營房屋福利 沒有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平民屋宇將向合資格居民發放重建期間的租金及交通津貼,並提供兩個搬遷安排:
在重建期間自行租住臨時居所或透過駐邨社工隊協助推薦申請過渡性房屋 領取一次性津貼並永久遷出在租金及搬遷津貼的計算方法,以一個一人家庭家庭為例,如選擇自行安排臨時居所或人住過渡性房屋,將可獲發54萬元租金津貼及合共港幣3萬元搬遷津貼,以5年重建期計算,每個月租金津貼即9,000元。平民屋宇代表強調,租金津貼是參考差估署該區的租金水平數據。至於不合資格人士,則可獲發放一筆過「特惠搬遷津貼」,每位租戶10萬元,上限為70萬元,惟相關人士不會獲發回遷安排。
簽約遷出當日即可優先獲發兩成租金津貼平民屋宇指,理解住戶需時考慮重建和回遷安排,故會設兩個月考慮期,而為鼓勵住戶盡快搬離單位,若住戶在簽署退租協議後6個月內搬遷,簽約當日即可優先獲發兩成租金津貼,其餘金額則會在正式遷出時發放,期間亦可享免租優惠,最後搬遷期限為明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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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社工可助年長居屋申請過渡性房屋被問到大坑西邨內許多長者反映難以尋覓居所,平民屋宇代表指,根據公司向地產代理的了解,在舊區業主對向長者出租單位「抗拒唔係好大」,而長沙灣、深水埗亦不少附設升降機的舊樓,「我哋之前都講笑咁講,就算你租港鐵站上蓋、南昌站上蓋嘅屋苑𠵱家幾多錢呢?可能佢自己貼少少都可能租到」,若住戶最終仍無法租到單位,社工隊亦可協助住戶申請過渡性房屋,認為是「適合嘅居所」。
平民屋宇代表續指,理解該邨歷史悠久,不少住戶已屆高齡,故幾年前已安排社工隊入場、掌握租戶情況,社工隊今日亦會向住戶解釋安置安排,但強調難以在現階段確定所有回遷安排,「我哋唔可能今日已經定晒,因為啲嘢隨着時間,我哋都要睇睇,政府嘅資助房屋政策都成日會有更改,我哋都唔可以今日講到五年後一定會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