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住滿十年才需要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將收緊至每兩年一次,租戶須於置業後一個月內申報,否則有機會被終止租約;須要遷出的公屋富戶,租戶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
房委會的公屋「富戶政策」容許公屋住戶在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之後,以交較多租金方法續租,不過一旦超額太多,住戶就需遷出。到底甚麼情況之下會被收回公屋?最新入息及資產上限是多少?公屋住戶應該如何申報?為你整理公屋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懶人包:
公屋富戶政策 2023
入息及資產申報/流程/ 豁免資格
- 公屋富戶政策
- 公屋富戶房署2招加辣
- 過往有多少公屋富戶被趕走?
- 公屋富戶超額幾多會無得住?
-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3大情況
- 豁免申報資格
- 資產申報三步曲
- 有甚麼入息需要申報?
- 3大可豁免申報資產
- 虛報資產後果
- 查詢方法
1. 公屋富戶政策
房委會修訂「富戶政策」是為了妥善分配資源予較有迫切需要的申請者,在「富戶政策」之下,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需要繳交更多租金或遷出公屋。
房委會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是為了妥善分配 資源予較有迫切需要的申請者。
公屋富戶政策|在「富戶政策」之下 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 需要繳交更多租金或遷出公屋。
公屋富戶政策|房委會於5月24日宣佈 推出一系列新措施
收緊公屋「富戶政策」1. 縮短擁有住宅物業的申報年期+3
2. 公屋富戶房署2招加辣
房委會於5月24日宣佈推出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當中包括2項措施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縮短擁有住宅物業的申報年期
過往公屋住戶在公屋住滿10年,才需要每2年申報是否於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但新措施實施後,則縮短年期至入住首2年開始,就需每2年向房屋署申報戶主及所有成員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期限
過往政策之下,房委會容許需交出公屋單位但又有住屋需要的住戶,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並在原有單位最多再住12個月。新政策辣招將暫住期縮短至最多4個月,4個月限期後租戶必須遷出。
3. 過往有多少公屋富戶被趕走?
由2017年至今,房屋署只成功令約360戶公屋富戶,因為超出入息及資產限額而須遷出單位。另外有約460個公屋富戶,因在暫准居住期間,入息和資產重新符合「富戶政策」或其他原因而無須遷出。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3大情況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3大情況|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 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 公屋住戶必須交還公屋
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公屋住戶必須交還公屋。
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公屋住戶必須交還公屋。
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公屋住戶必須交還公屋。+19
4.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幾多會無得住?
根據公屋「富戶政策」,3種情況之下,公屋住戶必須交還公屋:
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根據「富戶政策」,如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5 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100倍,或選擇不作出申報(包括沒有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或提供所須資料),均須遷出現居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上限:
- 1人家庭 每月$64,700 資產130萬
- 2人家庭 每月$97,750 資產196萬
- 3人家庭 每月$122,050 資產245萬
- 4人家庭 每月$154,750 資產310萬
- 5人家庭 每月$185,900 資產372萬
- 6人家庭 每月$213,650 資產428萬
- 7人家庭 每月$237,500 資產475萬
- 8人家庭 每月$265,650 資產532萬
- 9人家庭 每月$293,150 資產587萬
- 10人以上 每月$319,950 資產640萬
(2023年4月1日生效)
5. 公屋富戶入息超額3大情況
以1人公屋住客為例,超出公屋入息限額5倍,即每月入息需達到$64,700,才會被逼出單位。會突然由限額之內超出5倍的情況不多,所以除了直接被趕走,在超額5倍之前會有2個階段,住戶可繼續居於公屋單位內,但需繳付較高租金:
家庭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的住戶,須繳交1.5倍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的住戶,須繳交2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 1人家庭 1.5倍租:25,881-38,820 2倍租:38,821-64,700
- 2人家庭 1.5倍租:39,101-58,650 2倍租:58,651-97,750
- 3人家庭 1.5倍租:48,821-73,230 2倍租:73,231-122,050
- 4人家庭 1.5倍租:61,901-92,850 2倍租:92,851-154,750
- 5人家庭 1.5倍租:74,361-111,540 2倍租:111,541-185,900
- 6人家庭 1.5倍租:85,461-128,190 2倍租:128,191-213,650
- 7人家庭 1.5倍租:95,001-142,500 2倍租:142,501-237,500
- 8人家庭 1.5倍租:106,261-159,390 2倍租:159,391-265,650
- 9人家庭 1.5倍租:117,261-175,890 2倍租:175,891-293,150
- 10人以上 1.5倍租:127,981-191,970 2倍租:191,971-319,950
(2023年4月1日生效)
6. 豁免申報資格
並不是每位公屋住戶都需要擔心自己資產超標。如果公屋住戶符合以下條件,可獲豁免申報,不受限於公屋「富戶政策」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 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
- 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 所有成員均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 所有成員是由上述 3項不同組合組成
- 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
公屋富戶入息申報須知
7. 申報三步曲
公屋住戶入伙10年後,須每2年申報一次入息及資產,另外在現時最新政策收緊之下,所有公屋住戶在入住公屋後頭2年開始,就須每2年申報戶主及所有成員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申報流程如下:
- 申報是否於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
- 如在香港並沒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公屋住戶就需申報家庭入息及家庭總資產淨值資料
- 若公屋住戶拒絕申報,或被舉報並證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須遷離居住的公屋單位。
房屋署會主動向住戶發出申報表,住戶須在限期內,填寫每名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並申報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範例:
PDF下載:公屋富戶政策申報表 HD1119C.pdf
8. 人工之外,還有甚麼入息需要申報?
除了工作薪金之外,投資收入、 銀行利息等,均被納入為須填報的入息項目,詳細列表如下:
- 受僱收入(稅前)(包括在海外工作的家庭成員收入)
- 僱主提供的津貼(包括教育津貼、房屋津貼等)
- 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
- 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 土地/物業等的收入
- 商用車輛收入
- 個別家庭成員的綜援金
- 非同住親友的資助
- 離婚贍養費
- 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孤寡撫恤金
- 按月收取的退休金
- 按年金計劃(包括香港年金計劃)收取的保證每月年金
- 議員酬金
-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的生活津貼
- 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的生活津貼
- 未包括在上述各項的任何其他收入
9. 三大可豁免申報資產
公屋住戶申報資產時,需包含以下7項,但如有賠償金或退休金等3大可豁免申報資產,該筆金額則可獲扣除:
- 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資產項目 可於計算資產總值時獲扣除的項目
- 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
- 投資
- 經營業務
- 車輛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連車輛)
- 物業(例如: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等)
- 土地
- 因工作、交通及其他意外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而獲取的一筆過賠償金;
- 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
- 因戶籍內的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一筆過保險賠償金、法定/非法定賠償金及其他特別的財政援助,以及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所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10. 虛報資產後果
根據《房屋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若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房委會亦有權終止其租約。
11. 查詢
房委會
一般查詢:2712 2712
「富戶政策」相關查詢:3547 0881
郵寄:香港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
親身到訪 :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但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三倍但不高於五倍的住戶,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相關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請按此處:
HD1120C 富戶政策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