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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獎金|將於下周三(15日)實施公屋舉報獎金,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居民只要觀察到鄰居出現5種相關情況,便可考慮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放置大量健身儀器、大門長關、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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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名居民致電節目反對實施舉報機制,認為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
何永賢︰居民遇五項情況可提高警覺
何永賢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公屋居民觀察到鄰居出現相關情況,可提高警覺,甚至可提供資料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以下五項︰
疑住戶長居其他地方,大門長關; 疑涉及違法租出單位,如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部份拖着行李箱; 疑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非法經營麻雀檔,「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放置大量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被用作放置貨物等。梁文廣籲房署設措施追究濫用舉報機制
被問到會否擔心居民濫用舉報機制,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相同節目表示,不擔心居民濫用機制互亂舉報,建議房屋署可考慮設立措施追究。「最重點係佢舉報嘅時候,確實覺得係真嘅,唔係生安白造。」
梁文廣並指,舉報機制不影響鄰里關係,強調絕大部分居民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究竟係咪我哋要花時間錄音,做啲乜嘢,特登去做舉報?我覺得為咗呢三千蚊,倒不如喺其他地方做義工,或者服務社區,更加對社區有好處。我覺得唔需要花心思做呢件事。」
社協︰部份住戶因特殊情況長期不在家、水電用量較低
惟普羅大眾對舉報機制存疑,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相同節目指,過去有住戶由於經常外出照顧親戚,電錶及水錶的用量較低,加上住戶患有精神問題,被收回單位時也不懂反駁,因此她建議當局需要加強調查,避免冤枉特殊住戶。
施麗珊並認為,目前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已足夠,建議政府可增加調查或家訪的次數,增強居民的警惕性。「我就覺得如果現有措施OK,就唔使再做其他。」
居民︰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 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
居民黃先生亦指,政府應善用科技打擊濫用公屋,例如大廈管理員巡樓期間,可透過儀器獲得每日的耗電量等數據,向涉嫌違規的住戶再作了解。「主動權係佢㗎嘛,唔應該交畀居民嘛,居民係交管理費嘛。」
市民張女士在港台節目批評舉報機制,認為房屋署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你懷疑我,我懷疑你,如果咁搞法出咗人命,何永賢要負責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