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蝴蝶>>細/舊/特殊單位(唔計一次),所以再等
- 富蝶>>家人多在屯門,唔想搬太遠,所以拒絕
- 大興>>已經係第二派,雖然舊但派返心頭區份,無勇氣博第三派
講真都想上到屯門新樓,但呢個遊戲規則無後悔藥,唔想最後要搬出屯門又派到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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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HD274] 有提及下列情況可以要求酌情處理:
2.2.4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前業主╱前聯名業主╱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資格申請,但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納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資格的申請:
(a) 經法庭裁定破產;
(b)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c)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d)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e) 家庭涉及社會因素及健康理由 (如適用),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申請者及╱或其家庭成員必須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並提供有關資助物業的土地註冊處前業主和現業主紀錄,以供房屋署考慮。